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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西焦煤2020年安全1号文件分解(四)
发布时间: 2020-01-09 08:00:00     作者:      来源:山西焦煤网      点击次数:

主要工作措施

(五)真投入,强科技,着力打造科技强安体系

着力解决智能化装备基础支撑不强,关键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设备推广应用不快,标准体系、创新机制亟待完善,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投入不足,先进产能占比不高等重点问题,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依靠信息化、机械化、智能化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坚决完成“一优三减”目标任务。继续围绕“达产稳产、减人提效”目标,对各矿井生产系统、采掘部署、入井人员等进行梳理,制定工作措施,优化系统、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150万吨/年以下矿井全部建成“一井一面”,150-300万吨/年矿井全部建成“一井两面”,其它矿井不得超过“一井三面”,采掘队伍头数比不得超过1:2。严格控制煤矿单班入井人数,单班最大入井人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全面完成主、辅运系统改造,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重点采煤队组13个,重点掘进队组16个,重点开拓队伍10个,力争32座矿井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确保集团公司先进产能占比在75%以上。

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优先保证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重点工程的投入,根据重大安全风险变化和隐患整治需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及时补充调整安全费用计划。灾害严重、隐患整治任务重的单位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从硬件和技术投入上全面提高企业管理、装备、系统、素质的水平。要严格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监督考核,严肃问责。

强化“四新”应用。大力推广无煤柱开采工艺、充填开采工艺、110(N00)工法、采煤工作面快速安拆、长距离临时支护快掘工艺、中深孔预裂爆破等先进技术以及掘锚护一体机、岩巷综掘机、巷道修复机、普轨卡轨车等先进设备,加快推进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提升核心装备水平。

推进智能化建设。结合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应用智能化和机器人,灾害严重矿井要优先上,高危和繁重岗位要尽快上。要研究制定智能化矿山和智能化工作面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加快推进5G技术引入智能化煤矿建设。推广应用探掘支运一体化智能掘进装备、智能化电牵引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及液压支架电液智能化控制系统等智能装备,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新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要全面推进智能化建设,生产矿井要积极进行智能化改造,全面推进智能煤矿采掘工艺装备变革。按照集团公司智能化矿井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建设完成14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危化品生产、煤炭洗选、发电等其他生产单位,也要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科技强安专项行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勤演练,防未然,着力锤炼应急救援体系

着力解决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针对性不强、创伤急救体系不健全和创伤急救现场处置不规范等重点问题。编制完善专项预案,强化预案实战演练,建立协调沟通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和创伤急救处置能力。

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各专业和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风险评价、危险源评估结果,牵头制定预防煤矿灾害类、职业危害类、公共卫生类、危化品类、民爆类、自然灾害类、高空作业、交通、消防等方面的专项预案,实现集团公司内部上下衔接,外部与省、市、县相对接。

强化预案实战培训演练。子分公司每年必须组织一次综合预案实战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预案实战演练,特别要强化从业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科学处置事故的能力。

强化应急值守和处置。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加强应急值守,出现事故险情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出现事故征兆紧急撤人措施,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严防事故失控、升级或扩大。

健全完善创伤急救体系。严格执行《山西焦煤三级创伤急救体系管理办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职责,按照规定配齐配全急救人员、急救器材及药品,定期组织创伤急救实操培训,提升全员急救技能和素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的救援处置,确保微伤不造成轻伤、轻伤不造成重伤、重伤不造成死亡。

(七)重问责,严考核,着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严、手段不强、督导不力,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重点问题。积极、主动适应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突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依规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落实重奖重罚重问责。继续执行重奖重罚重问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激励政策,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问责制度》、《落实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的相关问责规定》,严格追究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等级非伤亡事故、未遂事故和涉险事故责任人责任。对每一起事故,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隐患责任追究和处罚规定》、《安全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全过程的责任追溯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无论谁触碰了“红线”、谁突破了“底线”,都要毫不留情地予以追责问责,决不能心慈手软,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事故彻查、责任追究,倒逼安全责任落实。

强化安全绩效考核。制定对子分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子分公司班子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对基层矿厂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追责问责,严格重罚重处。

深化联合监督问责。加大安监、组织、纪委等部门联合监督问责力度,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对安全不负责任、违章指挥、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追责处理。

责任编辑:张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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