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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团委明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1-26 09:46:50     作者:乔亚峰      来源:山西焦煤网      点击次数:

为全面贯彻山西焦煤新一届领导班子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提高共青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近日,山西焦煤团委制定下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计14条,对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原则、内容、主要目的等进行了明确。

《办法》明确了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一是青年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包括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习山西焦煤2020年下半年工作会精神等情况;二是基层组织建设开展情况,包括规范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制度落实、定期召开团组织负责人工作例会、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等情况;三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落实山西焦煤共青团改革方案、开展“五四”系列活动、开展“青”字号品牌工作、“星级”评价考核制度建立等情况;四是年度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办法》指出,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开展,可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职评议前,基层团委应向上级团委提交述职报告。开展述职评议可在上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开展;上级团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一般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或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上级团委根据实地考核,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下一级基层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注重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树优挂钩,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所属各团委可结合实际,对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方式、评价等进一步细化量化。


责任编辑: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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